基建后产中心组织参加《工会法》专题辅导

   2022-02-25    作者:冉光军    来源:基建后产中心

 2月24日,基建后产中心工会组织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及部分职工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省总工会举办的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下称《工会法》)专题辅导。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宋开慧出席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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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班上,全国总工会《工会法》修订专家组成员就《工会法》出台的背景、过程,修订思路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并对《工会法》进行“小改”而非“大动”、受到广泛关注却未纳入修订范围的事项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说明。

1992年4月3日,《工会法》由第7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于2001年、2009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订。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作第3次修订,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工会法》共计7章58条,包含总则、工会组织、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工会组织、工会的经费和财产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是保证各级各类工会有效运行、维护工会职工合法权益的全国性法律。

基建后产中心要求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准确领会,用好用足新修订的《工会法》,确保单位工会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冉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