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召开工作会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四川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简报第 1 期)

2009-06-09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

活 动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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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6 8

 

教育厅召开工作会

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

 

65,四川省教育厅在成都召开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会。会议主题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安排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厅长涂文涛、副厅长姜树林、工委专职委员周光富出席会议,市州教育局分管领导和牵头职能部门负责人、部省属高校和独立学院分管校领导等共计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光富同志主持,文涛同志作重要讲话,树林同志作主题报告。

文涛同志阐述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为实现科学发展,推进“两个加快”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进学校”活动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有力抓手,是改善育人环境的契机,是培养学生文明素养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教育的社会功能的有效途径。

文涛同志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力争六月底前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到2009年底,校园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师生文明素养得到较大提高,育人环境进一步优美和谐。为此,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创建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的校园,集中力量搞好清洁卫生,大力实施绿化美化,注重节约环保,抓好安全稳定和提升文明素养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好以“爱卫生、讲文明”为主题的“千万学生写家信”、“百万学生文明志愿服务和环境大调查”活动;三是努力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和着力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关键性问题,研究和着力解决规划建设、规范管理、规章制度等深层次问题,巩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成果,并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文涛同志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三要加强督促监察,严格问效问责。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的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他说,省教育厅将结合开学检查、灾后重建和农村学校改扩建检查等,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的督查力度,构建立体督查暗访工作格局,不仅要开展行政检查,组织督查组、暗访组进行督查暗访,还要采取社会公众评价、群众评议等形式强化督查;同时,各市州、县区也要层层组织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问效,严格问责,要把问效与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严格绩效管理,奖惩斗硬。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佳、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严肃限期整改,推动治理工作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树林同志对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作了具体安排。他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明确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务必统筹兼顾,做好“六个结合”:一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学校实际相结合;二是校园环境治理与文明素养教育相结合;三是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校园与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相结合;四是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加强自我管理和建立专业队伍相结合;五是校园环境整治与“小手拉大手”相结合;六是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明确分阶段的目标任务,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分为暑假前、暑期中、开学后三个阶段。暑假前,即6月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完成安排部署,宣传造势,重点整治脏乱差;暑期中,即7月至8月,各学校要进行全面整治,夯实基础,营造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开学后,即9月以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成果,完善措施,形成文明校园的长效机制。

会上,四川农业大学、广安市教育局、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宜宾市兴文县教育局等单位分别作了现场发言,达州市教育局、遂宁市教育局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他们交流了各自在此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中的作法和经验。

 

 

 

 

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

文涛同志、树林同志、光富同志

送: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

发:各市州教育局、部省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