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宣传活动方案

2009-10-21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
综合治理“进学校”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
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领导指示精神及省治理办、省委督察室《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宣传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09]95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及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川委发[2009]15号),结合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意见》(川教[2009]222号)。9月15日至10月31日,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宣传活动,提高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营造校园氛围。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1、教育厅制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海报和宣传画,开设全省教育系统治理工作监督热线(028-86716397)。各地各校相应制作校园环境治理海报、书签、倡议书和宣传单,并开设本地本校治理工作监督热线。
2、学校在校园大门和学生食堂、公寓、活动中心、教学楼内外及商业街、车辆停放点、绿化带等部位设置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横幅和标语,并根据需要建立校园环境治理信息公布栏、展板和宣传橱窗。
3、学校在校园建筑立面装饰、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箱上加入环境治理的内容,清除广告乱贴乱画“牛皮癣”顽症和鞋印、球印等污迹。
4、学校组织宣传、学工、后勤部门及学生团体向师生员工编发有质量、有号召力的手机短信,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5、学校酌情新添一批有特色的环保垃圾桶,强化广大员工师生的行为意识。
6、学校给食堂、公寓、校园安全监督员制发专门的服装,发挥移动广告效应。
7、学校举办“校园环境综合治理”主题摄影展,展示治理成果,让师生员工受到熏陶、感染和启发,强化环境卫生意识。
8、各地各校进行“我爱我校”、“小手拉大手”、“环境治理,我在行动”公益广告的征集和制作,在本地本校教育电视、网络、广播、大屏幕和报刊展播、发布、登载。
9、各地各校进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宣传片的征集和制作,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以及在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
广大师生员工及其家属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的主要力量,更是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开展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宣传活动,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培育“整洁优美、节约环保、文明和谐”校园氛围,畅通监督渠道,激发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参与整理工作的重要途径。
2、明确责任
教育厅综治办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治理“进学校”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各地各校分管领导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集中宣传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地本校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发动和综合协调,各地各校“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加强督查指导
教育厅采取专项检查、跟踪检查、重点督查、暗访暗查等形式,加强对“进学校”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各地各校分管领导和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协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加强舆论监督。对负面典型将曝光进行警示教育,对行动迟缓、效率低下、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建立信息报送和激励机制
各地各校要及时将“进学校”公益广告和监督热线宣传活动素材报送教育厅综治办,综治办汇总和筛选后,报请教育厅“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在“四川教育电视台”和“四川学校后勤与产业信息网”专题播出和发布,并视情推荐至省治理办和对优秀作品报送单位及作者予以奖励。
 
                                  
四川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